跳至主內容區

桃園市桃園區中埔國小

工具列

:::

左邊區域內容

學校簡介

行政處室

:::

主內容區域

中埔國小 校長室

電話:(03)3013028分機110 傳真:033021243

校長職務內容主要區分為法規核心職責與實際校務營運兩大面向:

一、 核心法規職責

依據《國民教育法》及相關教育法令,校長之核心法定職責如下:

  • 綜理校務:承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桃園市教育局)之命,綜理全校校務。
  • 執行教育政策:配合國家與地方政府之教育政策,落實於學校經營中。
  • 考核與人事:負有考核全校教職員工表現、編制學校員額、召開甄選委員會等最終決定權或提名權。
  • 代表學校:對外代表學校參與各項重要會議、社區活動及簽署官方公文。

二、 實際校務營運與管理

在學校的日常運作中,校長負責督導教務、學務、總務、輔導等各處室,具體工作包含:

校長實際校務營運與工作內容一覽表
職務範疇 具體工作內容
校務發展與領導
  • 規劃學校中長期發展計畫,形塑學校願景與特色(如:發展雙語、科技、生態教育等)。
  • 帶領行政團隊與教師團隊,凝聚學校向心力。
課程與教學領導
  • 督導課程發展委員會,落實新課綱(如 108 課綱)的實施。
  • 巡堂並關心教師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
  • 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與社群研究。
學生事務與輔導
  • 營造安全、友善、性別平等的校園環境。
  • 督導學生活動、品格教育、安全防護與防災演練。
  • 關懷弱勢、特殊教育及適性輔導之落實。
總務與資源爭取
  • 審核學校年度預算,確保經費合理且合法運用。
  • 監督校舍興建、修繕、校園安全設施與採購案。
  • 向教育局/處、教育部或民間團體爭取專案補助經費。
公共關係與溝通
  • 與家長會保持良好溝通,促進家長正向參與學校事務。
  • 與教師會(或工會)進行理性對話,維護校園和諧。
  • 結合社區資源,推動社區與學校的互利共榮。

三、 危機處理與重大事件

  • 校安事件應變:當學校發生重大意外、校園暴力、性平事件或天然災害時,校長必須擔任危機處理小組召集人,在第一時間進駐指揮、通報並面對媒體與社會大眾。

校長室成員

校長 許校長

電話: (03)3013028#110 電郵: ceyus@ms.tyc.edu.tw

  1. 校務發展與領導
  2. 課程與教學領導
  3. 學生事務與輔導
  4. 總務與資源爭取
  5. 公共關係與溝通
:::

右邊區域內容

請由此登入

會員登入

教學計畫與教科書

資訊組檔案分享

AQI空氣品質

天氣預報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