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衛生局109年11月27日桃衛疾字第1090138519號函辦理。 |
二、 | 本府衛生局業已完成109年四價流感疫苗採購,將於109年12月1日起,開放未於校內完成流感疫苗接種之非公費對象教職員工補接種。 |
三、 | 請各校依原造冊名單開立補種通知單予尚未接種流感疫苗之非公費對象教職員工,並請其持補種通知單及身份證,至本市各區衛生所接種疫苗。 |
四、 | 公費對象教職員工(包括50歲至64歲健康成人)則可逕持健保卡至衛生所或醫療院所接種流感疫苗。 |
五、 | 本局同意前揭人員於無課務時段至校外接種流感疫苗,並予以公假登記,另考量疫苗數量有限,接種前可先電洽衛生所確認疫苗存量,以免向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