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國防部111年「全民國防教育南沙研習營」活動 |
說明: |
一、 | 依教育部110年12月22日臺教學(六)字第1100174003號函辦理。 |
二、 | 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 |
(一) | 參加資格: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中、小學教師,並附上教授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佐證資料連同簡章附件備齊報局審查。 |
(二) |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月26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資料逕送本局,且逾期不受理。 |
(三) | 活動報名簡章亦可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s://gpwd.mnd.gov.tw/)或全民國防教育網(https://aode.mnd.gov.tw/)下載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