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行政院免費發放高中、國中、國小、五專前三年學生家用抗原快篩試劑發放須知」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72756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教育部已自111 年6 月6 日(一)起陸續寄達學校,待學生回校實施實體課程便可於學校領取;110 學年度畢業生若已離校,可回原畢業學校領取,無領取期限。 |
三、 | 請貴校協助發放110學年度在學之高中、國中、國小學生每人每份4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並自行記錄領取人員及數量。發放結束後,倘快篩試劑仍有剩餘,貴校得併入原有快篩試劑備存量覈實領取及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