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補充說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免費發放國小學生每人每份5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下稱快篩)」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局111年11月16日桃教體字第1110109636號函諒達。 |
二、 | 旨揭快篩係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直接配送予貴校,預計111年11月21日前全數配送完畢,如配發快篩數量不足,請貴校先行以校內庫存補發放予學生,並請於「各縣市政府及學校填報快篩試劑領取及發放數量平臺」(網址:https://course.tchcvs.tc.edu.tw/QS/QSA/index.asp)一併填報補發數量,教育部將另行補配快篩予學校使用。 |
三、 | 倘班級出現確診個案,貴校可請學生優先使用本案配發之快篩,惟學生在校期間,因公務代表學校參加校外各項比賽/活動、自主防疫期間返校、有接觸快篩陽性個案、出現身體不適或有呼吸道症狀者,如有快篩不足情形,仍可依實際使用需求向學校提出快篩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