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1份,請公告周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11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本局業以112年8月17日桃教終字第1110076567號函諒達)辦理。 |
二、 | 本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日自112年9月16日(星期六)至9月24日(星期日)23時59分止,務請於時間內報名,以免影響學生參賽權。 |
三、 | 本市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取得決賽代表權者(各組擇優12名),需參加112年10月20日(星期五)假壽山高中(北區)及自強國中(南區)舉辦之現場書寫,參賽人員及帶隊教師(至多2人)差假請核予公(差)假登記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