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推廣國語演說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 辦理旨揭研習,相關活動訊息如下: (一)研習時間:113年4月13日至4月28日,共6次研習。 (二)參加對象(總計18人): 1、曾參加過全國國語演說比賽者優先錄取。 2、曾參加過桃園市國語演說比賽得獎者(近5年內曾獲得 本市語文競賽決賽前6名)。 3、對國語演說學習興趣濃厚者。 (三)研習地點:華勛國小英語情境教室。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4月12日止。
二、參加本研習營之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活動期間 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惟當日如已支領講師 費者 ,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三、檢附旨揭計畫1份,或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 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