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113年「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國民中小學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實施計畫一案,請有興趣教師提出申請。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20日臺教資(三)字第1132700660B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依「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3年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為充實學校教學軟體及數位內容,使教師提升教學多樣性,引導學生運用資訊科技提升學習成效,並培養學生自主、合作學習與問題解決和創造等能力,爰擬定本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國民中小學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實施計畫,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
三、 | 本案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申請,請依下列原則於113年8月15日前檢附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向本局申請,補助原則如下: |
(一) | 申請教學內容軟體需依照適合年級之人數/班級數購買相對應教學內容軟體,另課堂教學軟體及遠距教學軟體則不在此限。 |
(二) | 本案已由教育局大量採購之軟體(HiTeach、LoiloNote、MyViewBoard、PaGamO、Padlet、威力導演、自然輸入法、非常好色及Adobe Creative Cloud)則不可再次購買。 |
(三) | 須在教育部網站(https://www.sdc.org.tw/%E6%9C%80%E6%96%B0%E6%B6%88%E6%81%AF/)提供之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名單內。 |
(四) | 本案經費為經常門,請各校依採購規範辦理。 |
(五) | 需經校內公開會議。 |
四、 | 補助名單審核後公告,另公告後需於113年10月9日前完成採購,並將相關資料(決標紀錄及驗收紀錄)免備文逕送本局俾利辦理後續請撥款等事宜。 |
五、 | 檢附桃園市113年「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國民中小學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實施計畫、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