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函轉數位發展部於115年1月5日以數授資法字第1145000410號令修正發布「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並修正名稱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一案。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115年1月7日府智安字第1150002224號函轉數位發展部115年1月5日數授資法字第11450004104號函辦理。 |
| 二、 | 隨文檢附原函及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
三、校網公告,週知全校教師及行政同仁參考。
敬會各處室同仁,請行政同仁確實遵守數授資法字第1145000410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