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ㄧ、桃園市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貳、甄選名額:
各類別正取1名,備取2名(如正取人員無法到職,則由備取人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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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職務 |
名額 |
服務時數 |
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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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輔導人力服務實施計畫 |
學生輔導人員 |
1 |
每週40小時/ 每天8小時 |
115年8月31日起至 116年6月30日止(暫定,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公文規定日期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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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二人以上同分者,依口試等項先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2.本次招聘助理員在學期中離職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16年1月31日止,並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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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甄選資格
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定之限制條件。
肆、簡章及報名表索取:簡章及報名表〈含甄選證〉即日起至本校網站
http:// www.jbes.tyc.edu.tw/(最新消息)下載使用(請以A4紙列印)。
伍、報名
一、日期:115年8月19日(星期三)上午8:00~10:00時止
二、地點:輔導室(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永安路1054號)
(電話:3013028轉610〉
三、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需填具委託書,附件一),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四、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及甄選證。(附件二,自行貼妥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
脫帽二吋照片各一張)
(二)繳驗下列證件(正、影本各乙份,正本驗訖當場發還,影本請以A4或A3規格紙張依序裝訂成冊)。
1.國民身分證。
2.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提供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3.履歷表(附件二,使用本校提供表格,或自行製作)
4.經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5.身障手冊(無者免附)
註:繳交上述證件之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